关于开展2024年度“彩云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流动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彩云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意向培养资助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博士毕业与我省设站单位签订进站协议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非在职博士后资助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且符合重点产业需求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在职博士后资助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研究项目申报。
(四)出站留(来)滇补贴
2023年1月17日以后出站,并在出站后一年内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全职在云南工作3年及以上的非在职博土后研究人员,含我省出站和省(境)外出站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工作站招收资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数量进行申报。
(六)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
1.申报条件。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我省博士后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基础研究等领域申报创新项目支持。
2.申报规则。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资助等次进行申报,其中一等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二等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三等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等次进行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
(1)申报项目已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的;
(2)同一站,已获得“彩云博士后计划”创新项目支持或获得在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
(3)采取更改已获得财政支持项目名称或部分内容等“改头换面”方式申报项目的。
申报上述支持项目的人员(除留来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年度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不予资助。
二、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彩云博士后计划”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gov.cn/zig1/)进行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录后在信息平台“博士后工作”栏目选择“彩云博士后计划”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设站单位初审。
相关操作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文档中下载“彩云博士后计划申报操作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报人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必须为非涉密信息,如出现违规申报涉密项目、上传涉密信息等情况,申报人员及有关单位自行负责。
2.申报人员要在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9月1日以后进(出)站及留(来)滇工作的博土后研究人员在下一年度申报。
3.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在站期间不得申报“彩云博士后计划”相关资助,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2年,作为以后申报相关人才项目的重要参考。
4.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单位推荐报告(流动站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申报人审核推荐意见(附件2)于2024年10月25日12:00前报呈贡校区行政楼320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5941539)
附件:
1.申报人承诺书(模版)
2.审核推荐意见(模版)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彩云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4.“彩云博士后计划”实施细则
人事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