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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联大学者计划”入选条件(节选)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3-24


云南师范大学联大学者计划入选条件

(节选)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引进人才第一层次年龄不作限制;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第五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业绩和学术水平条件

(一)第一层次

带领团队在学科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成果的学术带头人,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学术水平相当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国内外著名学者;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6.国内外公认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或重大贡献的资深教授、著名学者。

(二)第二层次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带领学校相关学科取得重大突破的高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4.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6.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7.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3),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

8.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第1);

9.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计划、重大仪器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

10.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11.达到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

(三)第三层次

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好学术发展潜力,有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4.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5.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6.教育部(科技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7.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4),或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

8.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2),或一等奖(排名第1);

9.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10.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11.达到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

(四)第四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能带领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云岭学者,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当于该专项的人才计划入选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2);省部级社会科学特等奖(排名第1);

6.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

7.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8.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A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9.达到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

(五)第五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且近5年新增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的人才,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或教育部重大项目负责人;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第1);省部级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4.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2),或一等奖(排名第1);

5.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在B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在B1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6.达到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

(六)第六层次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且近5年新增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应聘者除外)的人才,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B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B2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

2.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B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B2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C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

4.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1);

5.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

6.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项以上且至少有1项在实际中获得转化应用,转让经费不少于50万元;

7.获评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8.达到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成果。